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关于征集中职学生实习和就业合作企业的公告
社会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拓宽学校学生实习和就业渠道,扩大优质合作企业的数量和质量,建立一批优质的实习和就业基地,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接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和就业的合作企业。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
二、报名地点
(一)仅提供学生实习的企业。开展校企合作,仅招收实习学生的企业,到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教务科报名。
(二)仅提供学生就业的企业。仅招收就业学生的企业,到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招生就业指导科报名。
(三)同时可提供学生实习和就业的企业。既招收实习学生的企业,又招收就业学生的企业,分别到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教务科、招生就业指导科报名。
三、报名要求
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合法经营,无违法失信记录;管理规范,近3年无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记录;实习条件完备,符合专业培养要求及产业发展实际。同时,其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的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劳动报酬,实习指导和管理情况,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方面均需达到相应标准;攀枝花市职业教育集团(联盟)成员单位,产教融合型企业或与学校有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的其他企(事)业单位优先。
注:我校只接受企业直接报名,不接受第三方劳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等的报名。
四、报名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2份(原件备查),PDF电子档1份。
(二)企业基本情况介绍。提供加盖公章的PDF电子档1份。
(三)企业实习就业招聘简章。提供加盖公章的PDF电子档1份。
(四)企业委托书。报名人员要提供企业委托书纸质原件1份(加盖公章),被委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五、实习和就业要求
(一)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校中职学生参加实习的企业提供的工作岗位必须是以下相近专业岗位或相似专业岗位:计算机应用(含无人机软件和编程方向),会计事务(含低空物流方向),无人机操控与维护,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装饰技术,建筑工程造价,机电技术应用(含无人机制造方向),汽车(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等九个专业。
(二)实习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三)要求签订三方协议(学校,企业,学生)
(四)学生就业专业:
1.我校可以提供计算机应用(含无人机软件和编程方向),会计事务(含低空物流方向),无人机操控与维护,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装饰技术,建筑工程造价,机电技术应用(含无人机制造方向),汽车(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等九个专业的学生。
2.需要就业的学生不要求企业提供相近或相似的工作专业岗位,不限定就业时间,只要企业和学生达成一致即可。
3.要求签订双方就业协议(企业、学生)
六、企业考察
(一)企业报名完成后,学校适时组织人员进行材料审核,对审核初步通过的企业将组织实地考察,并出具相应的考察报告。
(二)实地考察实习和就业企业。一是实习企业的实地考察要求。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印发的《四川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由学校教务科协同专业部,按照以下标准选择学生实习就业企业:合法经营,无违法失信记录;管理规范,近3年无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记录;实习条件完备,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符合产业发展实际;同时,其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的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劳动报酬,实习指导和管理情况,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方面均需达到相应标准;职业教育集团(联盟)成员单位,产教融合型企业或与学校有稳定合作关系的其他企(事)业单位优先。二是就业企业的实地考察要求。对初审合格的企业进行考察,并出具相应的考察报告,具体考核内容参照实习企业的考察内容执行。三是对既可提供实习,又可提供就业的企业实地考察要求与实习企业的考察内容一致。
(三)签订校企合作协议书。一是对考察合格,满足学生实习要求的企业,学校与企业签订《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校外实习基地协议》,具体内容由双方协商。二是对考察合格,满足学生就业要求的企业,学校与企业签订《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校外就业基地协议》,具体内容由双方协商。三是对考察不合格的企业,立即终止其相应的合作关系。四是凡与我校签订了正式的《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校外就业基地协议》的用工企业,学校优先考虑安排学生进行推荐就业;没有与我签订正式的《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校外就业基地协议》的用工企业,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学生进行推荐就业。
七、若在公示报名期间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学校可对公告内容进行对应调整,并及时告知已报名企业,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八、联系电话
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教务科:
0812-5555455
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招生就业指导科:
0812-5558716
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
2026年6月11日
END
一校一审:郭金龙
二校二审:张等峰
三校三审:陈云川